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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0-26 16:21:46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周媛 |          浏览量:8546

——2021年10月27日在株洲市天元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亚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情况回顾

 

五年来,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在工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扣全区发展大局,忠诚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童建明先后来院视察指导,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给予高度评价。我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未检部门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公益诉讼检察护航美好人居环境、助力社会治理成效明显,工作经验多次在全省宣传推介。

一、紧贴中心大局,坚定不移优环境、防风险,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开展“温暖企业”检察行动,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细化15个方面36个问题,落实服务保障职责。依法惩治妨害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相关犯罪,起诉盗窃、职务侵占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03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组建专业办案团队,起诉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92人,在有效提升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的同时,积极开展走访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だ砟?,对因生产经营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重要生产经营人员,坚持慎押慎诉,如我院在办理企业涉税案件时,考虑涉案公司在案发后积极补缴税款、缴纳罚款,对14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疫情期间,全院干警积极扛起疫情防控责任,深入联系40余家企业,及时分享新区惠企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共批捕69人,起诉184人。依法办理了黄石山等47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亿元、全国首例海外医疗诈骗6亿元等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和法制频道进行了专题报道。凝心聚力助推脱贫攻坚,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防止被害人因案致贫,发放救助金25万余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针对消费扶贫专柜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实现公益保护与行业发展共赢。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9人,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9件,发出检察建议136件,督促增殖放流鱼苗2万余尾,补植复绿400余亩,收回拖欠耕地占用税200余万元,联合清理处置建筑垃圾5000余吨,关闭或督促整改污染企业20余家。

深入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成果的意见,确保扫黑除恶韧劲不松、势头不减、力度不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涉恶犯罪67人,起诉76人。主动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配合和监督,发现并移送线索11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4件,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犯3人、漏罪18人。依法办理了株洲市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该案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杨晓东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2名干警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二、围绕司法为民,不遗余力保民生、护稳定,推动辖区平安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652470人,批捕1440194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281件4996人,起诉2445件3506人。突出惩治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益犯罪,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批捕213人,起诉356人,办理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案件,批捕764人,起诉1027人。加大力度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守护群众“钱袋子”的安全,批捕69人,起诉85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批捕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6人,起诉21人。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批捕405人,起诉430人,纠正漏11人,纠正漏犯3人、漏罪46人。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密切关注群众诉求,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少捕慎押慎诉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捕513人,不诉1033人。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等制度,畅通社会矛盾化解渠道,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落实好“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实体答复”工作要求,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92件。加强便民服务,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进案件受理告知短信平台、政法协同平台、智慧案管等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律师办理各类事务。注重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结合办案分析部门、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83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人,起诉89人。对“问题少年”宽严相济,对犯罪后果严重的,依法批捕100人,起诉112人,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不批捕68人,不起诉137人。坚持用法治阳光温暖“受伤少年”,检警医三方联动,建立一站式询问中心,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避免因办案造成二次伤害。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社会综合?;ぬ逑担弁盼?、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合力,委托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咨询、社会调查、跟踪回访、帮教观护。五年来,为近300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会同区纪委监委、区教育局等八家单位联合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推动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对高危人员实施严格的从业禁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长带头,共有13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课200余场,受教育师生人数达到10万以上。成为全省首家“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示范单位。

三、聚焦主责主业,多措并举提能力、强监督,持续强化检察职责

刑事检察有新作为。落实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强化诉讼监督。监督刑事立案42件,监督撤案47件,纠正漏捕57人,纠正漏犯32人、漏罪14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1份,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135件,自行补充侦查案件133件,提出抗诉12件。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强化速裁程序适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2019年至今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448件1945人,适用率达80%以上,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在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空转,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案-件比”由最初1:2.06优化到现阶段1:1.16。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检察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0份,提请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11份,其他刑事执行工作检察建议58件。

民事行政检察有新发展。坚持“办案就是办涉案百姓人生”的理念,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88件。其中,办理民事行政生效判决监督案件13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0件,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1件,支持起诉案件84件?;?/span>“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检察监督,办理此类案件7件。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与区人社局建立维护农民工权益长效机制,帮助农民工追讨“血汗钱”82万元。

公益诉讼检察有新突破。主动向区委、政府汇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有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发展。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3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1件、国有财产?;ち煊?2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1件、英烈权益?;ち煊?件、“等”外领域27件??褂⒘胰ㄒ?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ぷㄏ罴喽交疃?/span>“线上”加强对网络祭扫的监管,“线下”督促辖区内3座英烈设施得到修缮与管护,有效维护英烈荣誉。办理的全省首例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即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危害公共安全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辖区株雷路、雷谭路等部分因超载而受损严重路段得到修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我院4个案件先后获评全省优秀案件,并入选省检察院公益诉讼专题片,在全省形成品牌效应。

四、加强自身建设,持之以恒强素质、固根本,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抓学习强党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抓思想守阵地,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将相关要求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坚持抓制度正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主动向区委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

以作风建设树形象。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要求,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制定责任清单,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汲取原检察长刘仕明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深刻教训,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切实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运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严防干预司法行为。切实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整治顽瘴痼疾,开展廉政谈话115人次、批评教育7人次、提醒谈话28人次,促推检察队伍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司法公信进一步提升。

以改革强检激活力。五年间,检察机关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了多项改革,检察工作、检察干警也在改革中迎来了新使命和新挑战。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做好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的同时,全面加强与监察委的反腐协作,共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16件20人,起诉11件11人,依法办理了泰山路街道办事处原出纳吴春花挪用公款1036万余元、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革强受贿500余万元等案件。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12个部门调整为5个部门,实现机构瘦身、工作增效,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新格局。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员额制,建立了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全面落实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对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坚持“入额必办案”要求,推进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化、规范化,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549件。

以能力建设促提升。主动适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从多方面加强能力建设。坚持以文育检,打造文化阅览室、党员活动室、健身房等功能区,组织推荐干警参加各级征文摄影书画比赛等活动,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坚持以训强能,实施素能提升工程,组织干警开展集中学习、远程教育、业务培训4000余人次,完善“检察官教检察官”模式,开办“接续培训、传学讲学”课堂。坚持以战练兵,通过业务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助推干警成长成才,共有76人次获市级以上奖励。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折不扣促公开、推公正,确保权力规范行使

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及时报告全面工作、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配合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主动向政协报告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8次,举办拟不起诉、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型案件公开听证会2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家等1000余人次视察检察工作。主动赠送《检察日报》《人民监督》等资料,畅通代表、委员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995条,法律文书277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50条。通过“天元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及时推介我院工作动态、检察故事、亮点工作及办案成效,在各类媒体发表检察宣传稿件1270余篇。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法治宣讲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着力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共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200余次,研究讨论案件600余件。围绕执法办案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对办案程序、权利保障、文书使用、案件质量进行多角度的监督,实行办案情况月度分析通报。运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流程监控1107件次,评查各类案件3474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新区人民众志成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披荆斩棘在改革中奋进、在挑战中前行的五年。总结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坚持司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才能实现检察工作的宪法价值;只有坚持从严治检,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行使,才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锐意创新,才能确保检察事业科学蓬勃发展!

各位代表,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工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在服务大局方面,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融合度还不够深,对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贡献率还不够高;在司法办案方面,“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仍有待加强;在法律监督方面,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仍有差距,监督刚性需进一步提升;在队伍建设方面,干警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跟上形势任务发展需要。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阶段。站在新起点上,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谋篇布局,凝心聚力,为营造活力高新、建设现代天元,奋力实现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筑牢检察工作政治属性。强化政治统领,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深化检察理念变革,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切实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加强政治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规矩,主动将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紧紧依靠区委的坚强领导把握方向、破解难题、推进工作。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护航新区经济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结合点,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关注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天元建设。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各项检察措施,加大知识产权检察?;ちΧ取<忧啃姓捶ㄓ胄淌滤痉ㄎ薹於越?、双向衔接,完善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共同促推依法行政。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正。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持续优化“案-件比”,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的适用,注重办案质效与监督刚性。以贯彻实施修订后未成年人?;しā⒃し牢闯赡耆朔缸锓ㄎ趸?,构建“捕诉监防教”工作模式?,推动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再上新台阶。抓好民事裁判精准监督,着力打击虚假诉讼行为,依法支持弱势群体起诉维权。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一揽子解决。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民生领域公共利益的维护力度      

四、努力锻造过硬队伍,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始终做到、持续坚持严的主基调,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政治责任。持续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以更有力的措施抓实“三个规定”。深化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把检察业务考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抓好抓实。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加大职业道德、法律业务、岗位技能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工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围绕大局抓服务,立足职能谋发展,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为营造活力高新、建设现代天元,奋力实现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附件

有关用语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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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站式询问: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性侵被害人,以一次取证为基本原则,尽量避免要求未成年被害人重复描述被性侵害经过。

2.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这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3.认罪认罚从宽: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速裁程序: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5.-件比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案 ”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所谓“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

6.虚假诉讼: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7.“等”外领域:目前法律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五大类:生态环境和资源?;ぁ⑹称芬┢钒踩?、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ぁ6?/span>“等”外是指存在严重侵害公益、群众反映强烈、普通诉讼又缺乏适格主体的问题,但尚未纳入诉讼范围的其他领域。

8.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9.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中央的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底自上而下推动开展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广、影响最深的一次机构改革。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8月底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五个部门。

10.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打造的检察工作新格局。“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笆笠滴瘛笔侵钙胀ㄐ淌路缸锛觳?、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金融类犯罪检察、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十项业务工作。

11.“捕诉监防教”工作模式是指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的检察官每接手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就要负责该案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实现专人审查、全程办理,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高效、协调一致的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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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周媛

初审:周媛   二审:李毅哲   终审:于芳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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